为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,适应建设“优势突出、特色鲜明、区域国际知名度高的国内同类一流大学”的需要,依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根据我校处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,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,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拔职位及职数
广西医科大学审计处副处长(副处长级)1名。
二、选拔范围
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公开选拔。
三、选拔人选条件和资格
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上述职位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:
(一)基本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理想信念坚定,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.组织领导能力强,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善于科学管理、沟通协调、依法办事、推动落实,工作实绩突出。
3.专业素养好,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,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。
4.创新意识强,勤于学习,勇于探索,敢于攻坚克难,有开拓进取、追求卓越的韧劲,能够切实推进技术、管理、制度等重要创新。
5.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热爱公益事业;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求真务实、勤勉敬业、担当作为,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;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;团结协作,群众威信高。
6.正确行使职权,坚持原则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职业道德,严于律己,清正廉洁。
(二)资格条件
1.中共正式党员;
2.具有5年及以上工龄,年龄不超过38周岁(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);
3.具有财经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4.在科级正职或相当层次职级或管理七级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;
5.具有审计或财务相关工作经历;
6.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;
7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以上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。
(三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
1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2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3.按照国家或区市县有关规定,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;
4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选拔工作程序
(一)宣传发动
在学校网站等媒体上发布选拔公告。
(二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,过期不再受理。
2.报名方法: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报名登记表(附件)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广西医科大学组织部邮箱ykdzzb@126.com。报名需提供材料:(1)报名登记表,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(或主管部门)审核盖章同意。(2)居民身份证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定职级文件、经组织人事部门证明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的复印件,以及近五年具有代表性的工作业绩成果复印件。
(三)资格审查
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,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名单将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(https://www.gxmu.edu.cn)发布。考试前学校将对考生提供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,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等的,取消考试资格。
(四)笔试
按照不低于1:3比例组织考试,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经学校核准后,按照实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调整开考比例,并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(https://www.gxmu.edu.cn)发布调整公告。所有考生均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笔试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,考生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。
(五)面试
根据笔试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1: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经学校核准后,按实际符合入围面试条件的人数调整开考比例,并在广西医科大学官网(https://www.gxmu.edu.cn)发布实际入围面试人选名单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,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。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围进行公告。
(六)体检和考察
按照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各占50%,合成考试综合成绩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。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,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
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,对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,突出考察政治品质、道德品行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。考察组将查阅干部(人事)档案,核实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等情况。对拟提拔的干部,按照要求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,经认定,查核结果凡属隐瞒不报行为的,取消考察对象资格。
(七)党委讨论决定
学校党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、体检及考察情况讨论拟任人选。为确保选拔质量及岗位匹配,如确无合适人选,可以空缺。
(八)公示任命
对拟任人选,按照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,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下发任职通知,并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。任职期间享受学校相应级别中层领导干部待遇。
五、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
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,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,确保选拔工作客观公正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广西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;
通讯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;
邮 编:530021;
联 系 人:董老师、胡老师;
联系电话:0771-5358562、5320809;
驻校纪检组电话:0771-5358147。
附件:《广西医科大学公开选拔领导人才报名登记表》
招聘附件请截图二维码后查看

中共广西医科大学委员会
2023年11月3日